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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渠县出台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选人用人办法

    信息发布者:风飞然
    2017-08-14 10:15:26   转载

    渠县县委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选人用人。县委组织部于7月31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是着力提升各级干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将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水土治理、污染防治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各类干部主体培训班、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班的重要内容。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授课,多层面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

          二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和专业人才。面向全县或更大范围,统筹选配熟悉生态文明建设、善于运用绿色发展理念思维推动工作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县乡领导班子,充实到环保、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领导班子,选调 计划,引进一批环保专业优秀人才充实环保一线。

           三是健全完善全面体现绿色发展理念的考核评价体系。以绿色发展为导向,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考核权重,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的述职内容。

          四是坚持“零容忍”从严查处问责生态环境损害问题。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及四川省实施细则,充分运用提醒、函询、诫勉手段,加强经常性“咬耳扯袖”。对因履职不到位出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综合运用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等方式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严格追责问责。

          四措并举,力求从干部、组织、人才、纪律等方面提供坚强保证,加快塑造“生态渠县、美丽家园”宜居品牌,加快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快把渠县建设成为四川生态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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