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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9月1日起,达州将严管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生产销售和使用

    信息发布者:风飞然
    2020-08-06 15:29:57   转载
    (8月5日)达州交警发布一则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生产、
    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告》

    通告明确

      9月1日起,达州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违法行为;严格办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注册登记;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电动摩托车无证驾驶、无牌上路、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严管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行时限和范围等等。

    今后,在达州的市民朋友们
    驾驶电动摩托车也需佩戴安全头盔了!
    短短数行内容
    可以看出此次通告内容
    信息量巨大!
    让我们一起关注
    下文具体内容
    达州市公安局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生产、
    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告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结合达州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国家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以及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行为。

      二、严厉打击查处销售(含电子平台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违法行为。

      三、严格办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注册登记。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核发非机动车号牌(绿底白字白边线);对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核发机动车号牌(普通摩托车号牌:黄底黑字黑边线,轻便摩托车号牌:蓝底白字白边线)。

      四、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闯红灯、逆行、超速、非法改装、占用机动车道、假牌套牌等违法行为,电动摩托车无证驾驶、准驾不符、无牌上路、无交强险、酒后驾驶、超员、超速、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五、严管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行时限和范围。对已办理注册登记的在用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悬挂白底红字红边线的非机动车号牌),设置允许通行的过渡期(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1日起,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在我市通行。

    对查获的上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撤销认证证书、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拘留或暂扣车辆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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