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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山食荟”广告宣传用语有奖征集公告

    信息发布者:风飞然
    2020-09-24 23:04:49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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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巴山食荟”,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巴山食荟”中的“巴山”代表达州,表明达州农产品产地的地理位置,体现其绿色、生态、健康的自然属性;“食荟”则音同“实惠”,意在告诉消费者达州农产品经济实惠、物美价优,从市场和消费者的角度体现出较强的认同感。

    为进一步强化“巴山食荟”品牌形象塑造,提升“巴山食荟”的识别传播和溢价能力,努力将其打造成全国知名区域公用品牌, 现面向全国范围开展“巴山食荟”宣传用语征集活动,诚邀社会各界踊跃参加。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10 月 30 日 17 时止(应征作品以寄出邮戳及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截止时间后寄送的作品不具备应征资格)。
    二、 征集对象
    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巴山食荟”品牌的组织和个人。
    三、 征集内容
    “巴山食荟”广告宣传用语。
    四、 总体要求
    符合“巴山食荟”的文化特色、地域特点、农产品品质特征、价值诉求和发展理念。应征广告宣传用语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凡有抄袭、借用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由应征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五、基本要求
    内容上,要一目了然,一语破的,紧扣主题,将“巴山食荟”与“达州”完美结合。
    文字上,要精练、精简、精准,字数控制在 10 字以内。
    语言上,要简洁通俗,生动形象,雅俗共赏。
    感情上,要真挚朴素,有亲和力和感召力。
    效果上,要让人过目不忘,听而铭心,便于传播,适合在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等市场营销活动、公关推广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推广应用。
     六、投稿说明 
    (一)投稿方式:应征者将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的书面材料或电子稿通过邮寄、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并在信封或邮件主题中注明“‘巴山食荟’广告宣传用语征集”字样。
    (二)联系方式: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农业农村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 2 号市政综合楼 720 室)。
    联系人:刘女士、杨女士,联系电话:0818-2392862。
    电子邮箱:65931650@qq.com,邮编:635000。
    七、评选奖励 
    (一)为推动此次征集活动的开展,提高创作者参与的积极性,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将成立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广告宣传用语评审专家组,对所征集的广告宣传用语进行专业评审。根据评审得分评出前 5 名,每人奖励人民币 1000 元,广告宣传用语一经录用,奖励人民币 10000 元。最终评审结果以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布为准。
    (二)获奖广告宣传用语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署名权)归达州市农业农村局所有。达州市农业农村局有权对其进行修改、提炼、完善,并有权公开发表和在相关活动中推广使用(包括展览、出版物、宣传品、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八、其它事项 
    (一)应征者须在应征作品上注明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并附相关工商登记或身份信息资料。
    (二)应征者多次投稿的,以最后一次投稿为准。
    (三)应征作品不得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四)若相关权利人发现应征作品涉嫌剽窃、抄袭、篡改、借用等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请在本公告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向所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查处,并及时将查处结果反馈至达州市农业农村局。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达州市农业农村局,一经投稿则视为应征者认可并接受本公告的所有内容和要求。
     
     
     
                                 达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 0 二 0 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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