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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领导 严标准 压责任 ---切实抓好渠县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

    信息发布者:风飞然
    2017-05-22 22:39:04   转载

       开展城乡低保重新申报认定暨“133”专项整治低保评定不公工作是市、县纪委“133”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对此我乡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共渠县县委办公室、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低保重新申报认定暨“133”专项整治低保评定不公工作的实施方案》(渠委办〔2017〕27 号)文件精神,组织精干力量对全乡城乡低保开展重新申报认定工作,切实将该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坚决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把工作程序。我乡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布置该项工作,制定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重新申报认定暨“133”专项整治低保评定不公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文件;成立了以乡长张春林为组长,人大主席杨超、纪委书记杨立,副乡长田春秀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工作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清理领导小组;还成立了信访维稳、领导干部包村(社区)和督导督查三个工作组。严格按照:本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审核、民政局抽查审批等规定程序进行清理核查。

        二、严格评定标准,全程公开公示。在清理核查过程中我们坚决做到,对家庭经济确实贫困的、家庭成员中患有重病的、重度残疾的等情况按程序纳入低保;对有车有房、领社保、有工作、好逸恶劳、经商办企、子女有赡养能力等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纳入低保。我乡通过召开村(社区)干部会议(动员、推进、业务培训)、大喇叭、农民夜校、乡村组公示栏等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到目前为止我乡已发放宣传资料近300余份,真正做到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了解低保政策、知晓相关评定规定和程序、支持参与清理评定工作。我乡设立了专项整治举报箱,并公示了市、县、乡三级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三、压紧压实责任、从严监督检查。我乡实行“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明确乡、村(居)、社、监委会主体责任,同时与各村签订了专项清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完善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通报备案制度;乡人大、纪检将加大对低保重新申报认定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对搞变通不入户调查、工作不重视、工作敷衍了事、违背政策规定搞“人情保”等违规情况将严肃问责,确保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开展,现在已有8个村、56个小组完成了初步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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