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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农村土地确权出现纠纷 咱农民如何解决?

    风飞然     2017-06-24 15:02:59     浏览:5    回复:0    点赞:0
    发帖人:风飞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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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确权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然而在确权过程中出现的纠纷情况并不在少数,纠纷问题各式各样,遇到纠纷时,咱农民朋友该如何处理呢?

    土地承包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

    农村土地确权以实际测量的面积为标准,而不是以咱农民承包本上的为依据;

    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重新调整过土地

    这个问题,并没有咱农民想的那么复杂,很好解决,在不违背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村民自主进行民主协商,依据土地承包现状进行确权登记;

    被占用的承包地

    已经获取了补偿的土地,直接从确权登记的土地面积上减下去;

    被用做如公路建设、学校建设等公益用地,并未获取一次性占地补偿,按农村二轮可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到户清册备注栏中注明情况;

    未批先建,已改变用途的承包地

    这种情况,咱农民会在想该怎么进行确权;其实,咱农民未经依法批准,自行在承包地上建房或用做其他用途,就不能够予以确权登记了;

    咱农民朋友要将此内容收藏,在土地确权时遇到纠纷,参照上述方法解决土地纠纷。

    在此,咱农民还需要注意的是,土地确权纠纷产生时,首先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政府解决,咱农民朋友若对政府解决方式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未解决的过程中,土地利用现状是不能改变的!

    2017关于农村土地确权,咱农民关心的问题解答!

    出嫁女如何登记确权农村土地?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人口,以现有家庭人口为准。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未取得,或在娘家婆家都未取得,出嫁女都可选择在娘家或婆家权属证书上登记,但只能登记在一方。

    农村家庭新增人口,能否登记在这次确权的新权属证书上?

    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人口增加了,承包土地不能调整,但作为二轮承包期内的新增家庭成员,虽没有承包地,但也一并作为共有人,可登记在新的证书上。

    承包期内,承包户全家户口迁入城镇,且户口转为非农户口,但仍有承包地,能否确权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承包法对此规定,全家户口迁入到未设区的城市,仍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地不需要退还给村集体,因此,能够给予确权登记颁证。

    农村子女,进城工作,且个人户口迁入城市,但在老家仍有承包地,能否登记在新的权属证书上?

    农民子女毕业后,考取了国家事业、国企等单位,已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再作为共有人登记。但如果毕业后工作收入不稳定,为体现承包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可作为共有人确权登记。

    五保户无继承人,其承包地由亲属或他人种植的,土地是否归于亲属等人?

    五保户之前所承保的土地可维持原种植现状,让亲属或其他人种植,但不予确权登记,即不归于亲属。

    源自:土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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